关于未签署
劳动合同是否必定能够获取
赔偿问题,答案并非简单明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详细分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所谓的“用人单位”在雇佣
劳动者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却还不满一年没有和相关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有责任按规定每个月向这些劳动者支付两倍于他们正常薪资水平的款项。
然而,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例如故意拒绝
签订合同的是劳动者本人,或者双方已经实际达成某种有效共识订有其他协议等等,那么很有可能索赔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请求以
未签劳动合同名义获得赔偿,在部分情况下存在着
诉讼时效的限制条件。
换句话说,有关
劳动争议的
仲裁申请期限通常设定为一年。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
仲裁时效期限是从
当事人得知或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那天开始算起。
总而言之,能否成功取得赔偿,必须全方位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