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
劳动法律
法规之规定,
劳动者在遭辞退后,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通常设定为一年。
自
当事人知晓或应该知晓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之时开始计算。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若由于
不可抗力事件或存在其他合乎情理的理由,导致申请人在
仲裁时效期的最后六个月内不能提起
仲裁申请,则仲裁时效将暂时停止进行。
自该暂停时效的原因得以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那些遭到辞退的劳动者,在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之后,应立即着手搜集相关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以及
工资流水等,并及时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申请,以便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