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
劳务派遣工伤进行鉴定之时,我们需要明确其
管辖权的地域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受伤员工实际发生
劳动关系的地点。
根据普遍的法律实践与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实际上应当由
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承担起
工伤认定这项重要职责。
然而若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那么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也将有权对
工伤进行认定;反之,若劳务派遣单位并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则应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此类事务。
以上所述均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及其他相关的
工伤保险法规而制定。
因此,在确定具体的管辖权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劳务派遣单位的分支机构设置状况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