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孕妇的
劳动合同期满之际,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
解除劳动关系,而应将
合同期限延长至妊娠期、育儿期和母乳喂养期所有阶段结束为止。
在此过程中,
生育保险的缴纳应当保持正常进行。
倘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致使
劳动者无法享受到应有待遇,那么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请求,要求其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为了确保用人单位能够切实履行缴纳义务,劳动者应当积极主动地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交流。
若双方之间发生争议,请务必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例如劳动合同、
工资流水以及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等,以便在必要时通过劳动
仲裁或者
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