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未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补偿金这一话题,其详细计算过程确实有些繁杂。
大多数情况下,当员工因为雇主未按
法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而决意解除与之签订的
劳动合同时,雇主有义务向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偿。
这样的补偿往往基于该员工处在集团“服务期”的每一年,每满一年便依照相应的标准支付员工一个月的薪水作为补偿费用。
此处提到的“月薪水”所指向的其实便是员工在决定解除或终结
劳动关系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所得
工资的平均值。
假若由于雇主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那么员工有权要求雇主对因此产生的损失进行
赔偿。
至于损失的具体计算方式,则需根据员工未能享受到何种保险福利以及相关法规条文来做出明确的决定。
然而,实际操作中,对于损失的认定以及计算,可能存在诸多争议现象,这些都需要我们依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材料进行精密分析并作合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