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在
工伤停职留薪期内,
工资待遇应保持全额发放。
依照我国《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法律
法规限定,员工若因工作遭受
意外伤害或患上
职业病而需暂时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时,停工留薪阶段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有所变动,应当由所属企业每月按时进行发放。
此处所提到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认为指的是员工受伤前 12 个月内的平均
月工资收入水平,包含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各类补贴等等,但是却并不涵盖
加班工资部分。
值得关注的是,
停工留薪期限原则上不可超过 12 个月;如遇伤势严重或情况特殊者,须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方可适当延长,然而延长时间也不能超过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