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如若用人单位在未经合法程序的情况下,擅自辞退怀孕女性员工,便构成了非法
解除劳动关系之事实。
在进行裁决
赔偿事宜时,通常会涉及到以下几个主要方面:首先,应当支付给被非法解雇的孕妇相应的
赔偿金,其数额相当于
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
而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则是按照该名
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来决定,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标准。
如果该劳动者在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的时间里,那么将按照一年来计算;反之,如果不足六个月,则只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除此之外,对于孕妇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内所享有的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损失,同样应该得到合理的赔偿。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此处所提到的“
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中所获得的平均工资。
至于具体的
赔偿金额,则需要结合孕妇所工作的年限、所领取的工资水平等诸多综合性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