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偿事宜是否应当实行全额追偿,这无疑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看,所谓的追偿,即当一方为另一方承担了某些责任之后,有权向对方索取自己为其付出款项的返还。
若被追偿方对于所产生的损失负有完全的责任,那么追偿的金额便有可能实现全额。
然而,倘若导致损失的原因涉及到多个方面,且各方面的过失程度有所差异,那么追偿的金额便需要根据各个方面的过错比例进行合理分配,而非一概而论地实行全额追偿。
举例来说,在
连带债务关系中,当一位连带
债务人已经履行了所有的
债务义务之后,向其他连带债务人提出追偿请求时,原则上他可以要求其他债务人按照事先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份额来共同承担债务。
但是,如果其中某一位债务人存在法定的
免责事由,那么他所承担的份额将会相应降低,从而使得追偿的金额无法达到全额。
总而言之,是否能够实行全额追偿,必须要全面考虑到各方的责任比例、过错程度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
合同条款等多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