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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过两次合同后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根据法律规定,在常规状况之下,当劳动者与雇主连续签署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并且在此期间内,劳动者并未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规定的任何情形时,若是劳动者有意愿或已经通过书面等方式表达出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那么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除了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外,双方应当秉持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一举措旨在确保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提供更为长期的职业发展空间。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便存在合法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企业仍然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解除权,终止与员工之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此,对于签约与否的问题,还需考虑到具体的实践情况,参考相关证据进行分析评估。
最新修订: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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