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竞业限制的
经济补偿标准方面,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其设定明确且统一的规范。
一般情况下,此项费用的数额是由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通过平等协商来共同确立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双方在此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那么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倘若劳动者严格遵守了竞业限制义务,并且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
工资的30%作为基数,每月向其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那么人
民法院将对此予以支持。
但是,如若上述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当地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则应当按照该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各地政策以及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执行标准也会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