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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

对于拖欠薪资事宜的仲裁时限问题,通常是以当事人知晓或应该知晓自身权益受侵害这一日期为起点进行计算。
劳动关系续期间内,由于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的争议,劳动者提起仲裁的时间并不受到一年仲裁时效期的限制。
然而,若劳动关系已经终结,则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倘若存在用人单位承诺支付薪资的情形,亦或是双方经过协商确定了支付薪资的具体期限,那么仲裁时效将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薪资的期限届满之日,或者双方协商确定的支付薪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最新修订: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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