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不定期
劳动合同时,若有雇主需要进行
裁员操作,务必要依法律规定对员工予以经济上的补偿。
该
经济补偿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服务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会向其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标准。
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则视为一整年的服务期;而对于服务时间低于六个月的情况,则仅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然而,如果雇主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擅自解除了或终止了不定期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必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
赔偿金。
但是,请注意,如果员工因自身的法定过失行为而导致被裁员,那么雇主将无需为其支付任何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