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管理领域中,我们必须明确理解“
竞业限制补偿金”并不属于薪酬范畴。
事实上,它是雇主为确保员工
严格执行竞业限制义务而向他们支付的一种
经济补偿。
而所谓的“
工资”,则是指
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付出劳动所获取的报酬。
值得注意的是,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劳动者离职之后,由于他们遵守了与雇主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因此才得到这笔额外的补偿资金。
总而言之,竞业限制补偿金和工资具有不同的本质属性、支付的时间段以及触发支付条件等多重因素,雇主有责任在劳动者解除或终止与其劳资关系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照月份的方式向他们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雇主在发放工资时将竞业限制补偿金混淆其中,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视为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