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若贵方对
仲裁裁定持有异议,应自接受到仲裁决定书的那天开始计算,在十五个自然日之内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必须明确分辨出是劳动仲裁还是普通民事商业
仲裁案件。
在劳动仲裁领域,部分裁定属于最终裁定的范畴,雇主无法进行
起诉,但作为
劳动者的贵方如对此类裁定仍有疑虑或不满,同样可以在接下来的十五天内选择向法院发起上诉;而对于那些不属于终局裁定的案件,双方都有权在收到
裁定书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向法院提交
诉讼请求。
至于普通的民事商业仲裁,则遵循着一裁终局的原则,除非出现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程序违法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否则不得就同一争议再次
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