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此类状况时,您首先应当着手搜集各类能够充分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雇佣
劳动关系的相关
证据材料,诸如
劳动合同、员工工作证、
工资单、考勤记录等等。就离职事宜而言,强烈建议您采用
书面形式向贵公司的负责人
递交正式的
辞职申请书,同时在信函中详细阐述您决定离职的根本原因,即公司未能及时足额给予您合理的薪资报酬,以及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此外,您还需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等现代化通讯手段,妥善保存相关的送达凭证,以便日后作为维权的重要依据。接下来,您可考虑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请求他们出面协助处理此事,敦促贵公司尽快支付所
欠薪资。倘若以上措施仍然无法有效解决问题,那么您完全有权利向当地的劳动
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主张自己在
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期内应享有的
双倍工资差额
赔偿、被
拖欠的工资以及可能存在的
经济补偿金。请放心,法律定会为您提供坚实的后盾,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要高度重视证据的搜集和保存,同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以确保整个维权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