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企业从原属地迁往其他地区而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续订并正常行使,那么,
劳动关系中往往会牵涉到
经济赔偿问题。关于
赔偿金额的确定,通常是根据
当事人在本公司内的服务年限来决定的,即每满一年便需向员工发放相当于其一个月固定
工资数额的奖金。若在此期间的服务时间在6个月及以上,则默认为一整年;若不足6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固定工资作为补偿。此处所提到的“固定工资”,特指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12个月中所获得的平均薪资水平。然而,倘若企业能够与当事人达成共识,对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适当调整,使得合同仍有可能继续执行,那么,这一过程中可能就无需涉及任何经济赔偿了。另外,如果企业的迁移行为被认定为由于客观环境的重大改变所引发的,那么,企业必须提前30天以
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或者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固定工资之后,方可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需要向当事人支付相应的
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