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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员工不过去怎么补偿

若由于工作场所迁移致使职员无法赴往新址就职,雇主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方案通常按照其在公司所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即每一年工龄将换取一个月的薪酬作为赔偿。对于服务期限介于六个月到一年之间的员工,将视同为一年的工龄进行补偿;而不足六个月者,将以半个月的薪酬作为经济上的补偿。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月薪,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如雇主方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雇主方与劳动者达成共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补偿金额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确定。
最新修订: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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