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
法规条例,如若用人单位未为其员工购买
社保,将面临以下严肃处理:社保费用征管机构对该事实进行核实后,有权发出限期缴纳通知,并依法加收
滞纳金处理;倘若雇主在限定期限内仍然未能足额缴纳社保费用,那么社保费用征管机构可以对其处以罚款。在此过程中,各用人单位均须自觉主动履行义务,如实、按时地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除非遭遇不可预见之
意外事故或其他法定特殊情况,否则相关延期或减免请求都将不予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