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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不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径直解约现行的劳务合关系:
  
(一)在劳务合作期间未能按照先前签订的合同承诺,为员工提供充实可靠的劳保措施或工作环境的用人单位;
  
(二)对薪酬支付未能做到及时且足额的单位;
  
(三)对于法律规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未按义务履行的用人单位;
  
(四)用人单位制定且执行的规章制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侵害了员工应有合法权利的单位;以及
  
(五)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1款规定内容)中所给出的原因导致劳务合同无法生效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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