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法律
法规之中,对于用人单位自雇佣
劳动者之日起至满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未与之签署书面
劳动合同时,必须每月支付
双倍工资给劳动者。
然而,若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未能与劳动者签署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需从应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具体的计算方法为:月平均
工资乘以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月份数再乘以2。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涉及
劳动纠纷的案件,劳动
仲裁委员会都会予以受理。只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
企业单位与其所雇佣的劳动者之间产生的
劳动争议,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
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才属于劳动
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如果
当事人不愿意进行协商解决,或者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却不履行,那么他们可以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同样地,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或者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却不履行,那么他们也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除了相关规定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还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