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您向有关机构提交申请进行
工伤鉴定过程中,并不强制要求具备用人单位的
营业执照。
其次,参照我国《工作保险条例》中的第十八条规定,贵方在提请
工伤认定时必须提交以下必备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证实与用人单位具备合法
劳动关系(包含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相关
证据;
3.权威医师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或是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申请表需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原因,同时应包含职工受伤程度等重要信息。若申请者未能完全齐全地提供上述资料,
社保主管机关有权以
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确切指出其需要补全的所有材料清单。待申请者遵照指引补齐所需材料之后,社保主管机关将有责任对其申请进行必要的受理处理。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
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
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
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