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体系以协同的方式共享数据,使得每人仅能在某一地理区域内购买社保,禁止在此基础上进行多地域购买行为。社保的缴纳可以采用包括个人完全承担以及公司与个人按比例共同支付等多种形式。通常来讲,若企业支付社保费用,则通常在员工就业所在地完成缴纳;反之,如果由个人担负全额的社保费,则可选择在自己的
户籍地完成缴费。社保体系每人均限参保一次,原因在于参保的过程涉及到使用本人的
身份证号作为标识,因此每位公民都只可能按照同一身份证号码参与一次社保的投保,因此在身份证号码重叠的情况下就无法为他人再次办理参保手续,即便在更换工作城市之后也无法再次重复缴纳社保。
此外,就算特别情况下进行了多次社保费用的缴纳,但在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方面,每位公民最多也只能享受到其中一份保障所带来的福利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