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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盖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

请问公章与合同章之间有何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从适用范围来看,公章的适用范围广泛,包含了诸多领域,而合同章的应用区域则相对较窄,仅局限于合同文书之上。
其次,从执章人层面看,公章通常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进行管理与负责,而合同章则需要有具体的法人以及专责的合同人员妥善保管。
第三,从管理部门构成来说,合同章的掌管部门常为公司的法律事务部门,而公章的管辖权则可能落在整个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手里。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公章与合同章所拥有的权力及确认力的差异。通常来说,公章具备最高的法律效益与确认潜力,其效力远超过合同章,后者在签订条约的特定范围内才能够发挥代表单位的作用。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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