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工资福利专题 > 补休可以替代加班费吗

补休可以替代加班费吗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补休制度是替代加班费的。
若公司在休闲时间内,为了确保生产效率而安排员工继续工作,那么首个考虑便是先给予该员工足够的补休时间。
然而,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实在无法满足补休的需要,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给员工不低于正常工作日薪资标准200%的额外加班费用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雇员应当无条件地接受并遵守这个规定。
在特殊的法定节假日期间,公司原本就应该尽量避免安排员工加班,但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就不得再以补休作为替代方式,同时必须按照员工日常工资基数的300%来支付相应的加班薪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最新修订:2024-08-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