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简述一下关于"二次报销"的概念。
这指的是在我们所居住的城市或是农村地区,参与城镇居民
医保或者新农合的居民,只要您在往年的就医过程中产生过高额的
医疗费用,除了正常的报销外,您还有机会再次申请大病保险的报销,并且此项福利无最高限额限制。
接下来我们看看如何进行二次报销:
第一步是准备所需的资料,包括您身为二次补助受益者本身所持有的二代
身份证,居民证,和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户除外)的真品及其
复印件,同时还要有住院证明以及特殊病种的相关资料。
如果
由他人代为办理,那么除上述资料之外,您还需要给
代理人提供其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作为补充。
其次让我们了解一下您可能获得的报销金额,这是根据"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规则来执行的。
具体而言,在基本
医疗保险指定
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最高达5万元(包含在内)的费用部分,将由大病保险专项资金承担50%的报销责任;
而当费用超出5万元之后,则由大病保险专项资金负责其中的60%的
赔偿金。
起付金额部分,将由大病保险专项资金报销50%或60%。
为了享受此项服务,您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要
保证您已经成功参加了当年的新农合;
其次确保您所在地区的新农合基金结余比较充足,因为当地政府往往会在此基础上推出二次报效政策;
最后,您的医疗费用需达到起付线标准(具体数值请查阅当地
法规文件中的详细规定),且起付线标准以上您个人需要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通常按照不同等级进行报销。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一次性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二次报销。
因此,多次的医疗开销不能合并视为一次向大病保险进行申请。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