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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应如何计算

正如您所了解的,关于就协商达成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所涉及到的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我们按照劳动者在现有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作为原则,对于每满足一整年工龄的劳动者,我们都会支付相当于该月工资的补偿标准。
然而,如果劳动者拥有的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以构成一整年工龄的情况,那么我们会为其换算成一整个年数进行计算。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尚未达到六个月,则我们会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款给他们。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劳动者的月工资若超过了其所在公司专门设立或管辖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区域去年职工平均月收入的三倍之多,我们将会按照这个三倍数值来设定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限度上限。
在这种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额的总体年限也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此外,我们提到的月工资,指的就是劳动者在解除或中止劳动合同关系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数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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