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依
法规定
离职工资应当于双方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之际一次性全额结算。
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用人单位选择在下一个固定
工资发放日期,将离职
员工工资与其他在职
劳动者工资合并进行支付。
若用人单位有任何恶意克扣或无理延迟支付员工工资的行为,均将会受到当地劳动行政机构的严格约束和惩处,具体措施包括命令其限时支付
拖欠薪资、
逾期仍未支付者则需追加额外
赔偿金,比例为应付金额的50%至100%之间。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