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进行劳动
仲裁时,应当向相关机构提供如下必备材料:
首先是单位的合法经营执照及其法定
代表人的正式
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是
劳动者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再次是详细且明确的
仲裁申请书,需以
书面形式呈现;
此外,还需要根据劳动者的数量,准备相应份数的仲裁申请书副本;
最后,为了支持单位的主张,必须提供充分的
证据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申请人
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