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若是已被核准在编的教师不办理任何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则后续很难再次考取及加入其他事业单位。反之,编外教师若未经合法程序擅
自离职,将有可能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经济上的重大损失,并须对此负责,进行相应的
赔偿。
此外,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局的规定,对于已经签订
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如欲终止聘用关系,可提前30天向所在的事业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另一方面,按照我国现行《
劳动法》的要求,所有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合同时,都需要提前30天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单位有关部门,但如果在使用期内,只需提前三天告知即可。
最后,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只要在期满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结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
法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