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十分抱歉地通知您,
医疗保险的累计余额是不会被清零的。
然而,如若您在过去的三个月中未能按时足额缴纳
社保费用,那么您的社保权益将暂时失效,直到您能够再次按规缴纳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未经在特定时限内提交参保申请,或者在过去连续三个月内出现社保中断的情况,均视为放弃参加该险种。也就是说,倘若在出现上述情况之后,您才开始办理参保手续并且持续足额交费六个月以上,方能重新恢复享受到
医保福利待遇。在此期间,您还有机会在三个月之内进行社保补缴,如此便可自补缴之日的下个月起享受到医保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
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