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
劳动者纪律管理相对较为宽松的雇主单位来说,针对
旷工半天的员工,通常只会采取轻微的批评教育和扣减当日半天薪资的
处理方式。
而对于那些执行严格的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企业或机构而言,除对上述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将扣罚全月奖金。
更为极端的情况是,某些劳动纪律尤其严苛的雇主可能会选择与因旷工行为
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解除已建立的《
劳动合同》关系。
在此类情况下,雇主单位可能在最初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便确定了“任何旷工现象,均将自动导致丧失《劳动合同》”的条款规定。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