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用人单位
递交辞呈之后,并不必然需要等待整整一个月才可进行离职操作。
具体的离职时间可以与该用人企业进行充分且积极的商议并达成一致。
在达成一致后,便可着手准备及办理相关的
离职手续。
然而,根据常规的法律规定,员工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单位表达其离职意图。
此外,当员工在提前一个月(
试用期间只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单位、征得单位的同意或者单位存在任何
违规行为时,这些均构成员工有权提前离职的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单位刻意设置障碍阻碍员工顺利离职,这将被视为
非法行为,此时员工有权前往当地劳工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申诉。
对于非全职工作人员来说,他们无须提前一个月进行书面申请,只需要在当日以口头形式提出即可终止
劳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