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构提醒您注意,
入职后仅缴纳
社保而未签署
劳动合同的情况实属不当,签署劳动合同以及缴纳
社会保险皆为用人单位在劳动
雇佣关系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缴纳税款与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按照法律
法规,
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在确立正式的就业关系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完成,且需以
书面形式明确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已建立
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