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其雇员个人的缘故而导致的企业损失,这家公司拥有无可争议的权利向相应雇员索赔并在薪酬之中进行实际扣除。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针对
劳动者个人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的
财务损失,用人单位完全有资格按照
劳动合同所设定的标准,要求劳动者承担
经济赔偿责任。
然而,
经济损失的具体
赔偿方式是可以参考劳动者自身的
工资水平进行扣减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