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具备缴纳
社保的资格。
对于无雇佣工人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他们有权选择参与基本
养老保险与基本
医疗保险项目,由其自身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义务。
然而,对于已经雇佣了员工的个体工商户来说,他们同样肩负着为其员工支付
社会保险相关费用的责任。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