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每位参保者在
退休之后只允许领取一份
养老金。
因此,如果您在多个地方都参与了
社保,请务必在退休前前往当地的社会福利机关办理
社保合并手续。
就城镇
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来说,当参保人在两地或者更多地区同时存在基本养老金关系或是出现重复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情况时,须遵循“先转后清”的原则来处理,即参保人首先提出社保转移申请,然后将养老保险关系成功转移,最后由转入地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规定将参保人同期的其他养老保险关系予以清理。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1、参保人需携带本人
身份证明文件、养老保险手册、社保卡、
医保卡以及《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资料,前往社保转出地的市级别社会福利中心提交社保转移的申请,在此过程中需要完成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
清算工作,并打印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随后,参保人将得到的社保参保凭证带至社保转入地的社会福利中心,请求代为申请社保关系的转入事宜,经由转入地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若符合转入的各项条件,便可进行妥善的办理。
此外,鉴于各个地区对于社保政策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请各位在进行转移之前,向社保中心了解详细信息。
《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