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展开经济性
裁员之后,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后续处理工作:
首先,须支付清偿于
社会保险欠缴部分所涉及到的具体金额。
在裁员事宜结束以后,用人单位有义务确保及时缴款,以补足之前
拖欠的
失业保险金、
养老保险费、以及
医疗保险费等各个项目;
同时还应对被裁减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给予相应补偿以及承担医疗保险实施前所产生的相关
医疗费用。
其次,需要对社会保险及人事档案进行妥善转移安置。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