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关系专题 > 员工不辞职直接走单位如何处理

员工不辞职直接走单位如何处理

倘若员工未预先通知且擅自离岗的话,应该根据如下规定来妥善处理此事:用人单位便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除或终止与此员工的劳动关系
同时,还要依法开具离职证明文书,并且负责办理各类档案以及社会保险的迁移手续。若该员工在离任过程中对公司产生了经济方面的损失,那么可以从其离职时的应得工资当中扣除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最新修订:2024-07-1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