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
仲裁所需的时间大约为三个月左右。
然而,请注意,在
仲裁结果公布之后,部分案件可能将会触发
诉讼程序,从而导致时间延长。
2、详细地阐述的话,首先您需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该项申请的受理周期自您提交相关材料签署确认之日起至受理完毕期间,最长不会超过五个工作日,但值得强调的是,其前提条件必须是您的申请材料严格遵循了受理规定。
3、其次,自受理日期开始,再到仲裁机构作出最终裁决为止,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在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最长也不会超过六十个自然日。若案件较为复杂,经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则可以适当延长
审理期限,但延长的时限不得超过十五个自然日。倘若仲裁庭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仲裁裁决,那么
当事人便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