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双方
当事人均赞同法院介入调解工作的前提下,当事人得以自行聘请代表律师作为个人
代理人出庭;
同时,他们也可亲自参与到法院的调解过程中来。不过,在此种情况下,委托人必须向受托人出具具有
法律效力的
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及具体内容;如果需要全权委托,则需采用特别授权委托
代理的形式。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
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
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