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伤残程度的评定,分别遵循
道路交通事故与
工伤两大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的标准中,关于肋骨骨折,通常会被评估为
十级伤残。而对于医疗救助方面,应按照地方有关标准合理支付
护理费用。关于
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问题,一般来讲不应超过12个月。而在此期限内,原先的
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雇主按月进行发放。
此外,工伤职工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
如若选择这样做,
工伤保险基金将会提供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资金,同时,雇主也需要提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资金。这两笔资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省级、自治区及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来确定。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工伤后离职的情形下,假如用人单位在处理过程中有
违法行为,
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索求
赔偿。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过失导致的,工伤职工可以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有权在领取
工伤待遇的同时,得到
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是因工伤职工自身原因提出解约,他们将无法获取经济补偿。因此,工伤职工能否通过主动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从而获得经济补偿,关键在于这份关系是否建立在用人单位有过失的基础之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