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企业未能与员工依法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且已超出一个月的期限,该员工有权要求企业
赔偿其每月双倍的薪资利益;
同时,企业也应迅速与此职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须在雇佣员工后的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
若企业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此员工可依据此项原因辞去现有职位,并且有权向所在单位申请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发放标准为:
按照此名职工在单位的实际服务年限,每累计一年即可获得相当于该职工一个
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待遇;
若服务时间超过半数但不足一整年,则将其视为一完整年度予以计算;
若服务时间少于半年,则需向此名职工发放相当于其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