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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书应注明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书应注明哪些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5-25 14:25:08 已帮助12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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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书应注明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必须包含以下重要内容:
首先,需明确列出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的基本情况;
其次,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具体时间段、所属部门以及薪资待遇进行详细阐述;
接着,解读用人单位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主要原因;
紧接着,充分阐述工会对此事的看法和建议;
此外,还需要明确指出何时应当将此份终止合同通知报告给劳动部门;
最后,细致阐明费用的支付方式及金额,包括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以及通知的具体日期,同时,要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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