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能够与
劳动者以合意的方式调整
劳动合同期限,那么此种行为将不被视为
违法。
在变更
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以及
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同时需确保行为规范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或行政
法规的相关规定。
所谓的“变更劳动合同”,即是指在劳动合同依规订立之后,于其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经过双方
当事人的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对原有的劳动合同内容进行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