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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返聘签订劳务合同

退休人员返聘签订劳务合同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5-24 17:55:19 已帮助26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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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返聘签订劳务合同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退休返聘人员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并无法律效力。
因为在我们的国家里,劳动合同的定义是针对那些在职的、具有法定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和他们所服务的雇主之间签订的。
然而,对于已经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不再具备法定的劳动能力,也就是说,他们不再被认为是劳动者,因此也就无法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但是,雇主仍然可以选择与这些退休人员签订书面协议。
当企业决定聘用退休人员时,他们之间并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受到民法的约束,形成了一种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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