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工作中不幸遭遇了五级工伤伤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您将享有如下法定补偿福利:
首先是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金额为相当于您十八个月工资的数额;
其次是长期伤残补贴,其比例为您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再次,当您决定结束或被迫停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约时,还将获得一笔固定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相应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标准会因您所在的省份、自治区及直辖市而有所不同;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您可能还会享受到其他额外的补偿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