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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哪些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员工时应与接纳以劳务派遣形式进行用工的单位共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派遣的岗位及所需人数、派遣的期限、工资待遇、社保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以及如有违约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同时,用工单位也需根据其实际需求来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确定具体的派遣期限,切勿将连续性的用工期分割成多个短期的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最新修订: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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