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纠纷争议中,按照以下所有条件综合判断,可以明确承租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实劳动关系:
首先,双方当事人即出租人和用工者必须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资质要求;
其次,从实质上来说,劳动者所提供的工作内容需构成出租方业务整体的一部分;
最后,出租方应该依法制订并实施适应于所有员工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者在受到出租方的劳动管理之下,从事由出租方安排的具有薪酬回报的工作任务。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