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您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只要没有明显过错行为,被解除雇佣关系将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2、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当经济补偿产生时,我们将按照您在本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为准,每满一年向您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若您已为本公司服务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则将视为一年进行计算;
如果您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还未达到六个月,我们也会向您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3、对于那些月工资高于本公司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员工,我们将按照该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来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我们对这类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会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