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劳动合同需包含如下重要条款:
(一)乙方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如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二)乙方劳动者的详细资料,如姓名、现居地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的有效期,约定明确;
(四)雇佣期间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场所;
(五)工作时长与休息日安排;
(六)薪资待遇;
(七)社会保障福利;
(八)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以及职业危害预防;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